原本打算帶架上那本《神曲》去旅行,算是和旅程有關吧。不知是當年在羅富國般含道分校取走的註銷圖書,還是在後樓梯尋寶得來,這讓我想起初中時讀了一本關於歷史趣味性的小書,依稀記得有關但丁的《神曲》和文藝復興關係那一段,令我茅塞頓開,往後將此書推荐給同學,便再也無法回味了。臨行前手拿《神曲》的譯本,翻了數頁,有嚼蠟感覺,不知是否如原書擁有者在封底的劄記所言:用不是屬神的人繙譯,總覺欠缺什麼似的。整裝前改帶一本張愛玲短篇集,讓自己旅途不致太「沉重」了吧!
之前沒有多看張的作品,只旁聽過台灣張曼娟對《金鎖記》的賞析,及湊熱鬧看了《小團圓》,明顯不是她的顛峰,手執這本2010年重選的《紅玫瑰與白玫瑰》短篇小說集,有一篇《殷寶灧送花樓會》末尾加了一篇尾聲,下筆於四十年後,在我看來,直把故事糟蹋了。翻查資料得知,張和宋淇夫婦是摯友,是以將遺物託付。我和其他人同樣抱著獵奇心理,渴求窺知名人的私生活,因而拜讀《小團圓》,對此我是後悔的。宋淇夫婦的兒子宋以朗(和電視劇《天與地》陳豪的角色同名),在父母死後把張生前沒有公開的作品一一出版(包括上述那篇尾聲),甚至連張與朋友往來的書信也不放過,宋就從我們這些讀者中攫取利益。他這種合法但不道德的行為,令我意識到版權法的原則應加入這項:後人或受益人未經作者同意下不應以任何形式發佈作者未曾發表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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